黑警濫權實錄08162:肆意施暴

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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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201908162
來源 LAIber 黎吧 FB
網絡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laiber.hk/videos/504938563411362/
日期及時間 2019-08-25
警察行徑 濫用武力

防暴警察於2019年8月25日,在大窩口站地鐵站口大力推倒街坊,場面暴力。

最後更新: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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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涉嫌在未有示警下,在上環一行人天橋上向下施放僱淚彈及發射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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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影片可見,約十名警察從上水天橋離開時,被一眾示威者包圍。示威者高舉雙手以示和平,數秒後,警察在沒有警告下向群眾使用胡椒噴霧來開路。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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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段中可見,警方在推進時拘捕多位市民,其中一名男警將一名女性拉倒在地,鏡頭後的記者走上前拍攝,其後有警員大聲呼喝及推撞記者。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