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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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8067 |
| Type of Evidence | 影片 |
| Source |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busueb/videos/506097066823884/?v=506097066823884 |
| Date & Time | 2019-08-05凌晨 |
| Location | 黃大仙沙田拗道 |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在影片29至32秒可見未依足程序開射催淚彈,並且以水平射擊,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警署高樓的警員,未發警告下向鯉魚門道聚集的市民開槍,現場留下海棉彈彈殼,至少兩人受傷,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2019年9月21日,一警員(右)離隊推跌一市民,令其後腦落地失去知覺。警員試圖拉起傷者但完全無反應。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以強光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