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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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31 |
| 證據類型 | 報導 |
| 來源 | 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cbc)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cityusu.cbc/videos/vb.207097505984138/463943781053702/?type=2&theater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7凌晨 |
| 地點 | 深水埗 |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片段中可見,警方在推進時拘捕多位市民,其中一名男警將一名女性拉倒在地,鏡頭後的記者走上前拍攝,其後有警員大聲呼喝及推撞記者。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8月31日晚上 10 時 45 分,有示威者與市民太子站列車車廂往發生爭執,雙方推撞及擲物,列車停駛。約十分鐘後,多名警方速龍成員及防暴警察衝入太子站往中環月台及列車,以警棍不停毆打車廂內示威者、市民,有戴口罩、穿白衣的市民一度跪地要求警察停止,但警繼續施放胡椒噴霧,並在月台上拘捕多名示威者。
濫權紀錄
【浸大編委訊】[23:10] 於尖沙咀疑有警察扮示威者後作出拘捕,記者上前追問其身分及要求出示委任證。該名警員表示:「你自己諗啦」、「我唔需要畀你哋全世界睇」。記者指若警員不回應,擔心報導不符事實,警員則回覆:「亂報導就係你唔專業。」
濫權紀錄
(a)(b)該名白衫市民被多名警察衝前把他按在地下,並在制伏過程中以兩隻手指插在其右眼。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