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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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61 |
| 來源 | 有線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wOthnnB7eM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25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以下為2019年8月25日示威當中之相關新聞內容:
昨日下午在荃灣一帶的遊行再次演變成激烈衝突,入夜有大批黑衣人在沙咀道追打一隊警方衝鋒隊員,六名警員拔出手槍指向人群,一名警員向天開過一槍示警。 晚上八時,一輛警車在眾安街被穿黑衣的人圍攻,他們用鐵通敲碎警車的車窗。兩名警員下車,由於黑衣人人數眾多,手持警棍的警員一邊退後,一邊捱打。退到沙咀道,那裡有另一批警員被數十人拿著鐵通追趕,追多半個街口,傳出一下槍聲。 警方指警員是向天開了一槍,最少四名警員拔了槍,指向人群,但繼續有鐵通、雜物扔過來。這時有警員好像跌了東西,拾起後槍口再次指向人群。從另一個角度看到,原來他跌了槍。此時,一名街坊裝束的男子跪在警員前面,被一腳踢開,他邊嚷著「不要開槍」邊站起來,檔在槍口前面。 警員後退,輪到記者追著他們,追問為何用槍指向該名男子?為何拔槍射記者?追了兩、三個街口,去到名逸居一處後樓梯,新界南警司到場解圍,稱五名警員受了傷。他指警員當時接報二陂坊有人大肆破壞,正趕往處理。 在警員開槍前大約半小時,一批黑衣的示威者聚集在二陂坊,他們撞毀一間麻雀館的鐵閘,鄰近的麻雀館玻璃門被敲碎,附近一間遊戲機中心的大閘亦被噴漆。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片段0:55所見,有一群警員在往記者相反方向撤離時,有一名警員向在場記者表示要他們後退,並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無理要求記者後退,這亦有機會構成妨礙記者採訪。跟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片中可見,警員兩次發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時(影片0分30秒及0分45秒),馬路上並無任何人以及示威者,行人路上只有三名穿黃背心的記者,而三名記者並無阻礙警員工作,亦沒有衝擊警方的防線。警員兩次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區議員呂文光在警方推進防線時,被警員扯跌,後更在沒有衝擊、高舉雙手情況下被噴胡椒噴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