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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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62 |
| 來源 | LAIber 黎吧 FB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laiber.hk/videos/504938563411362/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25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防暴警察於2019年8月25日,在大窩口站地鐵站口大力推倒街坊,場面暴力。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影片1至3秒可見,責罵市民「仆街」。9秒用強光閃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向著酒店住客舉槍,威脅住客不要再站在窗邊看熱鬧,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10 月 7 號晚上新界元朗警察收隊前無警告下突向市民放胡椒噴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