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08-17(Personal Particul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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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upation | 香港警察(督察級) |
Source (Telegram) | Dad Finds Sons #A0147 |
呢個人係香港警察嘅一份子,曾經係2019年7月13日光復上水示威中,快速追捕一名年僅16歲嘅示威者,令示威者被迫跳橋。
Last Updated: 2020-02-06
Personal Particulars
陳純青係香港警察嘅一份子。 佢係2017年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曾經有份參與控告2016年旺角示威嘅抗爭者,並係抗爭者被判入獄後,係法院門外表示歡迎裁決,更指出不會姑息暴力,對參與旺角暴亂使用暴力的人予以嚴厲譴責。詳見共產黨附屬媒體大公報嘅報道。
Personal Particulars
黃培基係香港警察的一份子。據親近人士指出,佢係就讀IVE果陣已經任由其他人指點,無自己思想,符合加入香港警察團體嘅條件。
Personal Particulars
伍思港係香港警察嘅一份子。 據讀者資料,佢成日講想轉工,免得因警察身份而俾朋友批評,事實上日日溫書等升職。 佢又以基督徒身份發表「中立」言論,希望大家「平安」,又非法入境越南「義教」贖罪。私德方面,佢係中學時期就已經將自己自慰嘅日數放上Facebook,又試過做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