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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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9007 |
來源 | 立場新聞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24710697614536&id=710476795704610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03 |
警察行徑 | 粗暴對待市民 |
在2019年9月3日,有一批示威者短暫轉戰黃大仙後,乘搭巴士離開。有一架九巴巴士在九龍灣觀塘道被警員截停,警員命令車上乘客高舉雙手。 (TVB 新聞截圖)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於2019-08-11,銅鑼灣有黑衣人助警制服示威者,以下為新聞節錄:警方星期日晚在銅鑼灣軒尼詩道拘捕多名示威者,採取拘捕行動的人,部分穿著和示威者相似的衣服,但他們不肯證實自己是否警察,叫記者用專業知識判斷。有目擊者說,他們先跟示威者製造衝突,跟著就有警察衝出來拘捕。 晚上約十時,有戴著防毒面具、打扮跟示威者相似的黑衫人,拿著棍在希慎對出打示威者。類似裝束的人拿著棍,打被按在地上男子的頭,此時防 ...
濫權紀錄
片中的0:04-0:06,警方未舉黑旗下以水平角度向地面市民發射催淚彈。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警方在對示威者對峙期間在民居密集之地(如影片所示)施放催淚彈。從影片中市民陳述,至少有一發催淚彈直接擊中大廈外牆,亦有不少催淚煙波及民居,市民指即使緊閉門戶仍無法阻隔。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