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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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36 |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tudents' Union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ctc0PzTM5uA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7 23:40 |
| 警察行徑 | Violating the guidelines and principles on the use of force |
Tear bombs were shot continuously within a short period of time at the intersection of Nathan Road in Prince Edward, Kowloon, where there were full of journalists and manned vehicles on the street.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a)(b)在影片28至38秒一批警察追趕一名穿黑衣的男子期間,路邊另一名穿著灰色上衣的男子,被警棍打中。被打中後頸的黃先生表示,當時剛從食店吃完宵夜出來,形容是無差別及無逼切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在新界元朗,警方要求所有人離開行人道,不單侮辱市民稱其為「垃圾」,更以粗話叫向長者。後來他們以電筒強光照向對另一位老人。
濫權紀錄
影片8秒開始可見以胡椒噴向沒有攻擊舉動的示威者, 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