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事件編號 | 201910025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of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tudents' Union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cityusu.cbc/videos/538709073572366/?v=538709073572366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0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粗暴對待市民 |
警方於九龍旺角朗豪坊對出清場時,與一名老人對罵,及後有警員推撞其老人。混亂期間,有警員舉槍指向記者。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a)(b)一名男子的腳夾在列車與月台之間的縫隙,其後警員強行以暴力將其男子的腳扯出。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3日,元朗有警察在後巷毆被捕人 至少踢向被捕人一腳。事後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在記者會上公然聲稱他只看見警察踢「一個黃色物體」。
濫權紀錄
(a)(b)片中可見數而十計的防暴警察追趕個別示威者至高速公路,並且在路壆上使用警棍向示威者多次作出攻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