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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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48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壹週刊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nextmagazinefansclub/videos/379449939426979/?v=379449939426979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
| 地點 | 元朗 |
| 警察行徑 | 故意阻撓記者採訪。 |
警方不斷以強光照向示威者及鏡頭。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段 2’20 到 1’37)在荃灣、將軍澳有防暴入商場拘捕,一名公立醫院醫生被帶走。(片段 1’20 到 1’37)在荃灣,當防暴警察登上一輛緊急部隊的車時,有人從行人天橋上投擲一把傘和一塊磚頭。在沒有口頭警告或警告標誌下,警方立即向人群發射了催淚彈。 當一名警察上車時,他們又發射了催淚彈,並隨即離開了現場。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有舉旗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a)(b)涉嫌阻撓記者採訪,33秒警察開始以強光照射記者,記者已多次大聲表明身份,警察仍然用強光照射。54秒上天橋驅逐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