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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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39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a) 自由亞洲粵語 RFA Cantonese|(b)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 |
| 網絡連結 | (a)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674365946033072|(b)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406079986709289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約十時 |
| 地點 | 元朗西鐵站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大批速龍小隊警員及防暴警察衝入元朗站,以警棍追打在場示威者及市民,有人比打至流血,片段中未顯示示威者本身與警員並有任何接觸或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衝入元朗站追打並帶走數名示威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8月24日,下午警方第一波驅趕行動中,速龍小隊從九龍灣警署跑出並制服數人,其中先被兩名速龍拖行,一名防暴警察再接手拖行一個臉部已受傷的示威者過百米,更有一名防暴警察用棍毆打其臉部後繼續毆打了數棍及腳踩後才停手拘捕,導致其背部紅腫及左臉流血。
濫權紀錄
多名防暴隊員向前推進,推跌市民,在影片1分35秒警員用圜盾將一名市民推跌,及後有另一位警員用警棍打向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以下為當日相關新聞節錄:【男子指罵警察被帶走 道出個人資料時被警員掩口】 大批市民晚上在旺角警署一帶聚集,大批防暴警察到場驅趕。 期間一名男子指罵警察,有警員上前驅趕,之後數名警員圍住該名男子,有警員其後拘捕他。 該名男子被帶往警署期間,問警員可否借出盾牌遮掩容貌,但被警員拒絕。當這名男子大聲道出個人資料時,有警員用手掩著他的口。 #香港電台 #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