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10038:肆意施暴

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所屬分類: 黑警濫權實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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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10038
來源 眾新聞 Citizens News
網絡連結 https://youtu.be/iAtVlpE1CBg
日期及時間 2019-10-27
警察行徑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警方催淚彈射進一間位於九龍旺角彌敦道近登打士街之藥房,急救員衝入救人。

最後更新: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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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察在自身安全明顯未有威脅的情況下,走上建築物高空處向示威者開槍,五分鐘內發射多發橡膠子彈或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