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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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38 |
| 來源 | 眾新聞 Citizens News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iAtVlpE1CBg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7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方催淚彈射進一間位於九龍旺角彌敦道近登打士街之藥房,急救員衝入救人。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10 月 7 號晚上新界元朗警察收隊前無警告下突向市民放胡椒噴霧。
濫權紀錄
片中的警方防線未見受到衝擊,但警員在大型水馬後施放催淚彈,涉嫌未有依足正常程序,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有舉旗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