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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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47 |
來源 |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HKUSU Campus TV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4Dvs2NlGFkQ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31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香港島中環防暴警察拘捕一名女子後,抓住女子背囊拖行近十米。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a)(b)在影片0至40秒以強光阻撓記者採訪。00至13秒恐嚇及不禮貌對待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2019年9月29日,在修頓球場對出一段軒尼詩道,有速龍小隊成員突然截查一名黑衣市民,命令他伏在地上,並將其手臂屈至背後,被截查人狀甚痛苦。 速龍小隊成員要求男子出示身份證,搜查其背包,並命令圍觀人士離開。該名男子被截查後獲放行。
濫權紀錄
一男子站在天橋上拍攝期間,遭布袋彈(或橡膠子彈)射向大腿,幸好褲袋的電話擋了彈才免於受傷。當時該男子並無攻擊或威脅警察,可見警方開槍前,並沒有按照指引。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