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8125:肆意施暴

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所屬分類: 黑警濫權實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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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08125
證據類型 影片
來源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網絡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busueb/videos/929160427432844/
日期及時間 2019-08-06凌晨
地點 旺角警署外
警察行徑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未依足程序於高處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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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疑似多次於未展現警告下由警署內向民眾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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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強光阻撓記者採訪,催淚彈射向記者方向,在旁邊爆開。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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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民居附近放催淚彈,催淚彈在一群記者及無裝備的市民之中爆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