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6008:阻撓採訪

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所屬分類: 黑警濫權實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Post Topic Image

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06008
證據類型 影片
來源 (a) D100 Radio|(b) 商台
網絡連結 (a) |https://youtu.be/1c1ni4K_GRU|(b) |https://www.facebook.com/crhknews/videos/2294146557503320/?v=2294146557503320
日期及時間 2019-06-12 22:00-23:00期間
地點 金鐘正義道與金鐘道交界
警察行徑 阻止傳媒採訪

影片中可見,速龍小隊不斷向著一方推進同時,不斷揮舞警棍,無差別驅趕所有人離開。一名商台記者清楚說出自己是記者,表明身份,卻被警員以「記你老母」回應,並被其趕上正義道。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相關資料

黑警濫權實錄08032:肆意施暴、阻撓採訪、無委任證

濫權紀錄

以強光射向記者阻撓採訪,粗暴推撞妨礙記者對警員行為作出投訴,警員道歉,但道歉警員沒有理會記者要求面對涉事警員的要求。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黑警濫權實錄06010: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一男子站在天橋上拍攝期間,遭布袋彈(或橡膠子彈)射向大腿,幸好褲袋的電話擋了彈才免於受傷。當時該男子並無攻擊或威脅警察,可見警方開槍前,並沒有按照指引。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黑警濫權實錄08146: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於2019-08-11,銅鑼灣有黑衣人助警制服示威者,以下為新聞節錄:警方星期日晚在銅鑼灣軒尼詩道拘捕多名示威者,採取拘捕行動的人,部分穿著和示威者相似的衣服,但他們不肯證實自己是否警察,叫記者用專業知識判斷。有目擊者說,他們先跟示威者製造衝突,跟著就有警察衝出來拘捕。 晚上約十時,有戴著防毒面具、打扮跟示威者相似的黑衫人,拿著棍在希慎對出打示威者。類似裝束的人拿著棍,打被按在地上男子的頭,此時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