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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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7028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a) 顥魄砌機 To.Moon DIY(b) |監察警察濫用武力 |
網絡連結 | (a) https://www.facebook.com/To.moondiycomputer/videos/480799509158582/|(b) https://www.facebook.com/hkpfviolence/videos/668239483645841/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4 晚上9/10點 |
地點 | 沙田大會堂對出空地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的後段可見,超過十個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重重包圍一位已經倒地的少女,而且部份利用手中的長盾多次擊向地下,疑似向倒地的示威者施以襲擊,直至有人出聲表示有記者在場,防暴警察才停止攻擊動作,並且從少女處散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於2019年8月25日,在大窩口站地鐵站口大力推倒街坊,場面暴力。
濫權紀錄
警署高樓的警員,未發警告下向鯉魚門道聚集的市民開槍,現場留下海棉彈彈殼,至少兩人受傷,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在影片6秒警員將立法會議員揚聲器擊打在地,要求他不要使用揚聲器,幾名警員拍走議員許智峰的咪高峰後返回警方防線。1分25秒用強光照記者,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