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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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6009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Imperial Pimp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iTIqDFPjypU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6-12下午 |
| 地點 | 金鐘夏愨道中環軍營外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可見,警員兩次發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時(影片0分30秒及0分45秒),馬路上並無任何人以及示威者,行人路上只有三名穿黃背心的記者,而三名記者並無阻礙警員工作,亦沒有衝擊警方的防線。警員兩次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3日,元朗有警察在後巷毆被捕人 至少踢向被捕人一腳。事後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在記者會上公然聲稱他只看見警察踢「一個黃色物體」。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十一荃灣開槍完整片段】無警示近距離開槍 延誤救治至少三分鐘較早前盧偉聰召開記者會,回應於十月一日荃灣示威中,有警員近距離槍擊示威者心口事件。他聲稱「警員曾警告但無效,生命受嚴重威脅,逼於無奈使用佩槍,制止暴力襲擊,做法合法及合理。」他又聲稱在場警員隨即為傷者止血及施救。本台記者從另一角度拍攝到事發經過,發現與警方描述有所出入。盧偉聰於記者會聲稱警員曾向示威者警告但無效,而警員 ...
濫權紀錄
一男子站在天橋上拍攝期間,遭布袋彈(或橡膠子彈)射向大腿,幸好褲袋的電話擋了彈才免於受傷。當時該男子並無攻擊或威脅警察,可見警方開槍前,並沒有按照指引。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