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6009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Imperial Pimp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iTIqDFPjypU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6-12下午 |
| 地點 | 金鐘夏愨道中環軍營外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可見,警員兩次發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時(影片0分30秒及0分45秒),馬路上並無任何人以及示威者,行人路上只有三名穿黃背心的記者,而三名記者並無阻礙警員工作,亦沒有衝擊警方的防線。警員兩次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3日,警方衝上巴士截查乘客兩小時,並將巴士上的人士,以索帶綁起雙手,移送上警車拘捕。
濫權紀錄
On October 7, despite the security guards of MOS Town at Ma On Shan, New Territories, tried to dissuade the police from entering the private property without search warrant, the riot police entered in ...
濫權紀錄
(a)(b)防暴警察對採訪記者極不友善,多次惡言呼喝記者,表示不要阻礙警察執行職務(「唔好阻住我地做野」)阻擋拍攝鏡頭,而且企圖驅趕記者離開現場。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