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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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07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Campus TV, HKUSU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ucampustv/videos/vb.279926822076021/2047879691983411/?type=2&theater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08 00:41 |
| 地點 | 旺角 |
| 警察行徑 | 妨礙傳媒採訪 |
警方以強光照射示威者,強光嚴重妨礙傳媒採訪,令影片或照片無法清晰紀錄警方的行動。這做法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2019年8月13日機場衝突當日,警方在晚上 10 時 45 分到達機場,嘗試協助被包圍的男子及救護員離開。到晚上 11 時許,警方陸續撤退,一名警員再進入機場客運大樓,試圖制服一人,但被示威者圍攻,該警員一度舉槍。
濫權紀錄
(a)(b)在影片10秒至18秒可見警員在未有警示下向橋上的記者及市民開胡椒彈槍,18秒記者展示手臂疑似受胡椒彈打中。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警方以各種手段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 ...
濫權紀錄
片中的受訪記者指出,自己在進行採訪時受警方所發射的催淚彈直接擊中手臂。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