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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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52 |
| 來源 | 蘋果日報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applecitycrime/videos/904508716609363/?sfns=mo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1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23:00 太古】防暴警衝入太古站,在扶手電梯追捕示威者,有示威者被制服,雙手被綁帶走,有人頭部受傷,當中包括長者。其間多名速龍小隊持槍在站內向示威者開槍,有警員於不足一米距離向示威者瘋狂掃射,更有示威者被制服地上仍被警員亂棍毆打,甚至用腳狂踢頭部,更有警員將示威者推落扶手電梯。(林幸泉攝)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16:50左右,在灣仔告士打道行人天橋上採訪的一名香港印尼語媒體女記者右眼中彈。現場急救員替她包上紗布,懷疑她是被布袋彈射中。天橋上當時有示威者和記者。救護車 約17:10到場,受傷記者神智清醒,表示右眼很痛。 現場消息,當時警察是從天橋撤退落地面,被示威者追上,警方有點慌亂,在撤退落地面途中(或到達地面後) 向天橋上的記者和示威者方向開了至少一槍,懷疑這位記者當時中槍。 這 ...
濫權紀錄
警方於宿舍內向外發射,拍攝片段記者被槍擊中大腿。影片所見,警方開槍前未有舉旗。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片中00:09秒,警方拘捕大公報記者期間,有離開大隊嘅警員從後走出以盾牌撞向記者鏡頭,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阻撓記者採訪,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