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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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32 |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of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tudents' Union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ROOT.hkmedia/videos/2129636754005846/?v=212963675400 5846&external_log_id=f94abaacc7412375fb8417d1729f2626&q=1021%20 元朗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1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執行職務時拒絕出示委任 |
在新界元朗,有警員多次稱記者為曱甴,又質疑記者是否有黑社會撐腰。當記者問及警員編號時,有警員反指該提問名記者為「黑記」,並以不是粵語的語言稱記者為曱甴。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片中00:25 秒,警方用強光照射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片中0:59秒,警員從高處或以水平方向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警員向市民挑釁,並稱市民為「曱甴」(蟑螂),言行極具侮辱性而且極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