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事件編號 | 201909028 |
來源 | HKC News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959347284408681&id=366243453719070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29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在2019年9月29日16:50左右,在灣仔告士打道行人天橋上採訪的一名香港印尼語媒體女記者右眼中彈。現場急救員替她包上紗布,懷疑她是被布袋彈射中。天橋上當時有示威者和記者。救護車 約17:10到場,受傷記者神智清醒,表示右眼很痛。 現場消息,當時警察是從天橋撤退落地面,被示威者追上,警方有點慌亂,在撤退落地面途中(或到達地面後) 向天橋上的記者和示威者方向開了至少一槍,懷疑這位記者當時中槍。 這名女記者中彈前正在做直播,距離直播影片結束前2分50秒左右,明顯鏡頭震動一下,跟着鏡頭朝天倒下,周圍的記者走上來,之後斷線。
觀看印尼女記者中彈前直播畫面:http://bit.ly/2oke9xX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當日下午,警方在展城館清場。從影片可見,期間一名外籍人士坐在草叢旁,以英語向警員重覆表示“No no no, I cannot move”(「停下,我不能走動」),但警員不但無視該名外籍人士不能行動的狀況,還繼續近距離噴射胡椒水,過份使用武力。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On Shantung Street, Mongkok, Kowloon, a police officer was seen humping on a woman’s head during an arrest. The police constrained the woman by pressing his knee on her neck, leaving her suffocating a ...
濫權紀錄
警方不斷以強光照向示威者及鏡頭。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