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1-12(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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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9028 |
| Source | HKC News |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959347284408681&id=366243453719070 |
| Date & Time | 2019-09-29 |
| Acts of Police | 濫用武力 |
在2019年9月29日16:50左右,在灣仔告士打道行人天橋上採訪的一名香港印尼語媒體女記者右眼中彈。現場急救員替她包上紗布,懷疑她是被布袋彈射中。天橋上當時有示威者和記者。救護車 約17:10到場,受傷記者神智清醒,表示右眼很痛。 現場消息,當時警察是從天橋撤退落地面,被示威者追上,警方有點慌亂,在撤退落地面途中(或到達地面後) 向天橋上的記者和示威者方向開了至少一槍,懷疑這位記者當時中槍。 這名女記者中彈前正在做直播,距離直播影片結束前2分50秒左右,明顯鏡頭震動一下,跟着鏡頭朝天倒下,周圍的記者走上來,之後斷線。
觀看印尼女記者中彈前直播畫面:http://bit.ly/2oke9xX
Last Updated: 2019-11-12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2019年9月29日,大批防暴警察傍晚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進行驅散行動。 在灣仔修頓球場附近,防暴警員截查兩名黑衣女子,並喝斥二人不可使用手機,一名女警一度欲搶去其中一人的手機,喝令二人關機。 本台攝影助理拍攝過程,並追問警員有何權力要求被捕者關手機,隨即遭警員推撞,並被質問是否想「妨礙司法公正」,期間本台攝影助理被警棍打中手部,手指紅腫及一度難以伸直。 香港電台發言人表示,今晚本台攝影助理在正常 ...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當日下午,警方在展城館清場。從影片可見,期間一名外籍人士坐在草叢旁,以英語向警員重覆表示“No no no, I cannot move”(「停下,我不能走動」),但警員不但無視該名外籍人士不能行動的狀況,還繼續近距離噴射胡椒水,過份使用武力。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片中可見,警員兩次發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時(影片0分30秒及0分45秒),馬路上並無任何人以及示威者,行人路上只有三名穿黃背心的記者,而三名記者並無阻礙警員工作,亦沒有衝擊警方的防線。警員兩次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