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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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7014 |
| Type of Evidence | 影片 |
| Source | 立場新聞 |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710476795704610/posts/2303517696400504?s=100011278275425 |
| Date & Time | 2019-07-13 約晚上8時 |
| Location | 上水廣場外天橋 |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傳媒採訪 |
妨礙記者採訪:影片開首 15 秒,可見持盾警員突然推撞不少身穿反光衣的記者,直至有社工大叫「記者記者」才稍為收斂。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a)(b)在影片1分22分以閃光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1分51分胡亂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a)(b)在影片0至40秒以強光阻撓記者採訪。00至13秒恐嚇及不禮貌對待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一名速龍警員的警棍疑似裝上鐵環或膠帶類物,以揮動時增加殺傷力。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