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7015:肆意施暴

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所屬分類: 黑警濫權實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Post Topic Image

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07015
證據類型 影片
來源 (a) 顥魄砌機 To.Moon DIY|(b) 明報|(c) 立場新聞(原片)
網絡連結 (a) https://www.facebook.com/To.moondiycomputer/videos/369159857075797/?v=369159857075797|(b) https://www.facebook.com/mingpaoinews/videos/462420801256627/?v=462420801256627|(c)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8JgKES_p6s&feature=youtu.be&app=desktop
日期及時間 2019-07-13
地點 上水
警察行徑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警察於天橋上突然無預警地衝前,令一名青年嚴重受驚,為求逃脫,爬出欄杆險跌死。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相關資料

黑警濫權實錄08141:無委任證

濫權紀錄

多名警員在執勤時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黑警濫權實錄08065: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有舉旗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黑警濫權實錄08091:肆意施暴、阻撓採訪

濫權紀錄

0:00-0:06 秒中,以水平方式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0:00-0:10秒,有警員以閃光照射記者及其攝影鏡頭,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