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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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16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479389679514782/?v=479389679514782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3 22:05 |
| 地點 | 上水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一位市民推單車往新都廣場方向吃飯,途中向迎面而來的警察說了一句「如果呢個政府係不義的,你哋就係維護緊一個不義的政權」。話休,被一名警員喝停,將他強行按在地上,眼鏡也飛脫,十多名防暴警員到場包圍,查他身份證、搜身及查問在現場原因。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a)(b)使用不合理武力拘捕示威者,在影片6分45秒以強光照射記者,6分52秒近距離向記者方向施放催淚彈,催淚彈在記者群中爆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另外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2019年9月29日,在修頓球場對出一段軒尼詩道,有速龍小隊成員突然截查一名黑衣市民,命令他伏在地上,並將其手臂屈至背後,被截查人狀甚痛苦。 速龍小隊成員要求男子出示身份證,搜查其背包,並命令圍觀人士離開。該名男子被截查後獲放行。
濫權紀錄
影片0至35秒可見大量催淚彈波及在場記者及社工,35秒至1分05秒舉黑旗後再發射一枚催淚彈,警方持長盾推進。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