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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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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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21 |
證據類型 | 報導 |
來源 | 蘋果日報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nextmedia/posts/10157908624372448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3 |
地點 | 黃大仙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記者採訪 |
(a)
(b)
(c)
在影片28秒可見警員以長盾推向記者,記者反敲一下,該警員以長盾大力撞向記者還擊,43秒警察以強光射向記者,52秒在沒衝擊的情況下,警方放催淚彈到記者群中,1分04秒警員向記者噴椒胡椒噴霧。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影片可見不斷以強光射向記者阻撓採訪。有數名警員持長盾向前衝出,然後退後,疑似企圖驅散在場工作的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在影片6小時28分00秒可見,有示威者在行人路被制伏期間,在無反抗的情況下,被警察180度扭傷手腕。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在2019年10月1日16:13,荃灣大河道中附近有示威者左邊胸口被槍打中,不斷高呼:「我心口好痛」,並且有大量血液從心口湧出。期間記者不斷問示威者名稱,其自稱曾志健(同音),為數月示威以來首次有示威者中實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