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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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03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眾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cnews/videos/342177900066239/?v=342177900066239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3 21:30 |
| 地點 | 尖沙咀警署外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示威者已撤退,未有攻擊或衝擊警方防線行為,但在影片44秒,警方仍向人群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香港島中環,萬聖節晚上大批市民在蘭桂坊聚集期間。大量防暴警察進駐,更無故強制要求市民離開,期間與現場群眾對罵,又以胡椒噴劑驅趕毫無裝備及口罩之普通巿民和正在採訪之記者,亦對巿民、包括外籍人士作出拘捕。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2019年9月8日,於警方進行清場期間,有警員多次辱罵及以警棍指向「守護孩子」成員,更稱呼長者們為「曱甴」。 有在場記者多番勸喻警方,指「守護孩子」成員皆為長者,請大家互相尊重、不要欺負及指罵伯伯。惟警察一方並沒有聽從,反指「係鍾意篤呀點呀」及稱「冇話伯唔伯」。
濫權紀錄
以強光射向記者阻撓採訪,粗暴推撞妨礙記者對警員行為作出投訴,警員道歉,但道歉警員沒有理會記者要求面對涉事警員的要求。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