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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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03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眾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cnews/videos/342177900066239/?v=342177900066239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3 21:30 |
| 地點 | 尖沙咀警署外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示威者已撤退,未有攻擊或衝擊警方防線行為,但在影片44秒,警方仍向人群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清場期間,有示威者被警員制服後,仍被大量警員在地上拖行,而且在拖行期間受傷。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2019年8月13日機場衝突當日,警方在晚上 10 時 45 分到達機場,嘗試協助被包圍的男子及救護員離開。到晚上 11 時許,警方陸續撤退,一名警員再進入機場客運大樓,試圖制服一人,但被示威者圍攻,該警員一度舉槍。
濫權紀錄
10 月 7 號晚上新界元朗警察收隊前無警告下突向市民放胡椒噴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