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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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39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361677404770694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 |
| 地點 | 黃大仙 |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在影片18和30秒可見警員以強光閃向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察疑似多次於未展現警告下由警署內向民眾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a)(b)防暴警察對採訪記者極不友善,多次惡言呼喝記者,表示不要阻礙警察執行職務(「唔好阻住我地做野」)阻擋拍攝鏡頭,而且企圖驅趕記者離開現場。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從影片可見,當譚文豪議員向警員(已被警司口頭證實為警員)詢問其名字、委任證、警員編號,該警員均拒絕回答。此外,影片中的警員,除了警司一人,均沒有展示其委任證。這說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