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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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8054 |
| Type of Evidence | 報導/影片 |
| Source | (a) 香港電台|(b) 中大校園電台 CUHK Campus Radio |
| Online Links | (a) 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posts/2711794148928624|(b) https://www.facebook.com/cuhkcampusradio/videos/509181466484439/ |
| Date & Time | 2019-08-04晚 |
| Location | 將軍澳寶順路 |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以警棍攻擊毫無保護裝備,路過散步的市民頭部,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2019年10月1日,當記者上前詢問傷者名字時,有一名躲於彌敦道中間花槽的持槍蒙面速龍警員,突然向兩名記者開冷槍,總共朝記者上半身連開3至4槍,幸記者及時伏下閃避,未有中彈。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2019年9月22日,有警員在彌敦道上發難,其中一名警員突然大叫「邊個再嘈影住佢」,然後就衝向在行人路上的一名市民,並與多名警員衝上,並指「係咪你嘈、係咪你嘈」,警員隨即上前拉走被指「嘈」的市民到馬路上。隨即警員又推撞在場拍攝的記者,並噴射胡椒噴劑,包括多名記者、救護及路人被射中。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片中00:09秒,警方拘捕大公報記者期間,有離開大隊嘅警員從後走出以盾牌撞向記者鏡頭,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阻撓記者採訪,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