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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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61 |
證據類型 | 報導 |
來源 | 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cbc)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207097505984138/posts/3118365284857331?s=100000092630751&v=e&sfns=xmo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晚 |
地點 | 黃大仙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記者採訪 |
在影片4至27秒可見過份使用武力,7至13秒推撞記者、46秒至1分10秒以胡椒噴霧攻擊記者、影片開始至1分13秒以閃光阻撓記者拍攝,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影片6秒警員將立法會議員揚聲器擊打在地,要求他不要使用揚聲器,幾名警員拍走議員許智峰的咪高峰後返回警方防線。1分25秒用強光照記者,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There was protest in Yuen Long, New Territories, three months after 7.21 Yuen Long Attack (#1). While police performed the clearance of the Yuen Long Main Road, they fired multiple rounds of teargas w ...
濫權紀錄
片中的00:00-00:29秒,警方疑似未有依照程序開槍、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