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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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92 |
證據類型 | 報導 |
來源 | 有線新聞 i-Cable News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icablenews/videos/474091550081056/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晚 |
地點 | 屯門警署外,地鐵站附近街道上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方涉嫌未夠依足正常程序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以下為2019年8月25日示威當中之相關新聞內容:昨日下午在荃灣一帶的遊行再次演變成激烈衝突,入夜有大批黑衣人在沙咀道追打一隊警方衝鋒隊員,六名警員拔出手槍指向人群,一名警員向天開過一槍示警。 晚上八時,一輛警車在眾安街被穿黑衣的人圍攻,他們用鐵通敲碎警車的車窗。兩名警員下車,由於黑衣人人數眾多,手持警棍的警員一邊退後,一邊捱打。退到沙咀道,那裡有另一批警員被數十人拿著鐵通追趕,追多半個街口,傳出 ...
濫權紀錄
(a) (b) 警方在極近距離下對群眾發射催淚彈,片中可見催淚彈在群眾身邊爆炸。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使用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辯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之規定。
濫權紀錄
片中0:04-0:23 秒中一批防暴警察向頭部受傷記者方向推進,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