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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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9003 |
來源 | 立場新聞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21220337963572&id=710476795704610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02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阻礙記者採訪 |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
今早在港鐵的不合作運動,荔景站有三人被捕。其中一名年輕男子,警員指他涉嫌在油麻地刑事毀壞,又指他被捕時掙扎,有「凶暴性」,認為有危險,勸喻記者不要靠得太近,之後把他連同另外兩人帶入一間房。一批防暴警察在現場戒備,部分手持海綿彈槍。 立場新聞拍得的片段,他在被捕時,被數名警員按住,一邊叫他「唔好大力掙扎」,他回應「我無反抗啊」。警員說:「唔好扮野⋯⋯你自己知自己做過咩事,唔好做戲」,「唔好講咁多」,「呢個涉刑毀,一定拉」。該名男子在被捕後把背包掉下,又痛哭說「我返學咋」,他後來大聲向記者表示自己19歲。 相關報道: https://bit.ly/2jUKUzW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In Yuen Long, New Territories, Police insulted civilian by calling him “Rubbish” and shouted F-word foul language at an elderly when demanding all pedestrians to leave the pavement. Later they shone s ...
濫權紀錄
警方曾就當日民陣於金鐘舉辦的和平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而事發地點龍匯道南面行人路屬不反對通知書範圍之內。但警方依然在中信大廈外使用催淚彈清場,而且施放前沒有作任何警告。從影片1分33秒處可見,中信大廈外左方有警員發射催淚彈。。由於右方設有警方防線,示威者只能走入中信大廈,沒有其他通道離開。
濫權紀錄
片中警員多次從高處投擲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