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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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101 |
證據類型 | 報導 |
來源 | 有線新聞 i-Cable News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icablenews/videos/474091550081056/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晚 |
地點 | 深水埗警署外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0:59秒,警員從高處或以水平方向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以強光射向記者阻撓採訪,粗暴推撞妨礙記者對警員行為作出投訴,警員道歉,但道歉警員沒有理會記者要求面對涉事警員的要求。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濫權紀錄
在九龍尖沙咀,警察(隊伍編號 C8)無理驅趕記者,並用槍指向記者。
濫權紀錄
警方在九龍太子彌敦道短時間內無間斷地在滿佈在記者和車輛的街道上發射催淚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