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8143:阻撓採訪

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所屬分類: 黑警濫權實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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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08143
證據類型 影片
來源 HK Frontline Media
網絡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HKFLM/videos/647742619067454/
日期及時間 2019-08-10晚
地點 尖沙咀
警察行徑 妨礙記者採訪

影片0:06可見,有警員將雪榚筒踢向記者。這有妨礙記者採訪之嫌。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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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9月29日,警方於灣仔天橋被示威者追趕,撤退時表現驚慌,曾開槍作掩護。有女記者懷疑右眼中槍倒地,由現場急救員急救,及後救護員到場治理,該記者神智清醒並表示眼部非常痛。據了解,該記者來自印尼,於一間本地印尼語媒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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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中可見,警員兩次發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時(影片0分30秒及0分45秒),馬路上並無任何人以及示威者,行人路上只有三名穿黃背心的記者,而三名記者並無阻礙警員工作,亦沒有衝擊警方的防線。警員兩次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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