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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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58 |
| 來源 | USP United Social Press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680921275274122&id=579827748716829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24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在2019年8月24日,下午警方第一波驅趕行動中,速龍小隊從九龍灣警署跑出並制服數人,其中先被兩名速龍拖行,一名防暴警察再接手拖行一個臉部已受傷的示威者過百米,更有一名防暴警察用棍毆打其臉部後繼續毆打了數棍及腳踩後才停手拘捕,導致其背部紅腫及左臉流血。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23:00 太古】防暴警衝入太古站,在扶手電梯追捕示威者,有示威者被制服,雙手被綁帶走,有人頭部受傷,當中包括長者。其間多名速龍小隊持槍在站內向示威者開槍,有警員於不足一米距離向示威者瘋狂掃射,更有示威者被制服地上仍被警員亂棍毆打,甚至用腳狂踢頭部,更有警員將示威者推落扶手電梯。(林幸泉攝)
濫權紀錄
在影片18和30秒可見警員以強光閃向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影片44至56 秒可見過份使用武力,在無人攻擊的情況下,衝前推撞市民,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在20至28 秒不禮貌對待市民,指罵市民為曱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