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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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9001 |
來源 | Ming Pao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513851275341659&id=498203090239831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01 |
警察行徑 | 粗暴對待市民 |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片段 2’20 到 1’37)在荃灣、將軍澳有防暴入商場拘捕,一名公立醫院醫生被帶走。(片段 1’20 到 1’37)在荃灣,當防暴警察登上一輛緊急部隊的車時,有人從行人天橋上投擲一把傘和一塊磚頭。在沒有口頭警告或警告標誌下,警方立即向人群發射了催淚彈。 當一名警察上車時,他們又發射了催淚彈,並隨即離開了現場。
濫權紀錄
片段1:00可見,多名警員對一名市民毆打。 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使用過份武力,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從片段中可見,該少女被制服於地上後,其中一名防暴警員就如失控般阻止任何人上前了解,期間有市民不斷哀求警員不要太過重手,而當被按於地上的少女在疑似呼吸困難及驚恐過度的情況下,希望拉著其中一名防暴警員之腳部求救,該警員不單沒有理會,並且一腳踏於少女的手上,少女當場慘叫。在此以後,有救護員嘗試靠近幫少女處理手部傷勢,卻遭警員阻止,警員更一度將少女押返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