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9015 |
| 來源 | 有線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05993846259348&id=186040714921338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07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
【9.7 大埔墟站男學生被警棍打】 【有線新聞翻看事發前片段】 警方星期六晚,在大埔墟站行動期間,用警棍打在場人士,其中一名中學生被多名警員打至頭破血流。 他被制服前數分鐘發生甚麼事?我們翻看當晚的片段。 #有線新聞 #香港警察 #中學生 #警棍 #大埔墟站 #大埔 #大埔迦密柏雨中學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1分29秒防暴警於未有警示下從警車上未依足程序發射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警察防線封鎖夏愨道近樂禮街的路段,並無讓路與救傷車。救傷車無法前進執行工作,最後甚至只能掉頭離開。直到片段的最後(片段長達2分19秒),警隊完全沒有打算退後或者讓防線打開缺口供救護車通過。此舉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27-02-2),警務人員不得拖延醫療救助的管理或救護車將病人送往醫院或診所。
濫權紀錄
片段0:11-0:30所見,警員以強光阻撓記者拍攝,於0:22-1:07顯示警員不禮貌對待在場社工,及恐嚇以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等理由將其拘捕。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