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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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18 |
| 來源 | No Official Source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kzI-ojJkbME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7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10 月 7 號晚上新界元朗警察收隊前無警告下突向市民放胡椒噴霧。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片中0:05秒,示威者沒有衝擊之下,警員或以水平方向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於2019-08-11,銅鑼灣有黑衣人助警制服示威者,以下為新聞節錄:警方星期日晚在銅鑼灣軒尼詩道拘捕多名示威者,採取拘捕行動的人,部分穿著和示威者相似的衣服,但他們不肯證實自己是否警察,叫記者用專業知識判斷。有目擊者說,他們先跟示威者製造衝突,跟著就有警察衝出來拘捕。 晚上約十時,有戴著防毒面具、打扮跟示威者相似的黑衫人,拿著棍在希慎對出打示威者。類似裝束的人拿著棍,打被按在地上男子的頭,此時防 ...
濫權紀錄
In Yuen Long, New Territories, Police threw teargas at group of journalists without reason and prior warning. The teargas exploded as it’s reaching journali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