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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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9035 |
來源 | 立場新聞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87317678020504&id=710476795704610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29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阻礙記者採訪 |
在2019年9月29日,防暴警察於20:20左右在銅鑼灣撤退時,施放胡椒噴霧,更故意噴向在場採訪的記者,多名記者「中椒」。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疑似警員因記錄市民容貌而被眾人合力制服,但她卻突然攻擊在她身邊的市民。片中後段,防暴警打開盾陣,「疑似警員」自行走入防暴警群盾後。如她是警務人員,則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2)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在案發現場的便衣人員,須將委任證掛在顯眼的地方,讓人易於辨認其身分。
濫權紀錄
2019年8月13日機場衝突當日,警察衝去撞記者鏡頭,然後大聲斥責記者鏡頭撞到佢。
濫權紀錄
1分29秒防暴警於未有警示下從警車上未依足程序發射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