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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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16 |
| 來源 | 大紀元時報 Epoch Times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fbNx6BSnHyU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7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 |
10 月 7 號晩,警方在空蕩的旺角彌敦道上驅趕,甚至在無搜查令下跑到私人物業欲上樓拉人,又無故以盾牌及警棍驅趕記者,使其不能進行拍攝。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在金鐘站內,有便衣警員以長鏡拍攝場在場市民和記者,有記者不滿,要求該警員展 ,但該警員展示的委任證上的警員資料被遮蓋,只能看到警員的相片。
濫權紀錄
片段02:33所見,警方在前線警員推進後,疑向錯誤方向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有舉旗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