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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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27 |
來源 |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422224741825062/?v=422224741825062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0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 |
在九龍尖沙咀,警察(隊伍編號 C8)無理驅趕記者,並用槍指向記者。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a)(b)防暴警察對採訪記者極不友善,多次惡言呼喝記者,表示不要阻礙警察執行職務(「唔好阻住我地做野」)阻擋拍攝鏡頭,而且企圖驅趕記者離開現場。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日,一名手無寸鐵的少年隔一條馬路問警員:「你哋個良心去咗邊?」少年隨即遭警察追打並受傷,滿頸鮮血,上衣與背包均染有血跡。少年激動與警員理論,警員其後將少年帶上警車。
濫權紀錄
示威者隨大隊緩緩撤退時,手中並無武器亦無作出抵抗,但警察對民眾施以胡椒噴霧,甚至以警棍擊打示威者的四肢和身軀。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