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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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12 |
來源 | 看中國 Vision Times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aYj5HrZgczE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5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方不顧現場乘客安全,於香港島南區香港仔向滿佈車輛馬路施放催淚彈。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清場期間,有示威者被警員制服後,仍被大量警員在地上拖行,而且在拖行期間受傷。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10 月 5 日晚上新界大埔中心外街坊一家三口帶小孩晚飯後踏單車,警察無合理原因勒令其回家並警告要以非法集結拘捕。
濫權紀錄
在影片1分56秒粗暴對待立法會議員,奪走揚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