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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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12 |
來源 | 看中國 Vision Times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aYj5HrZgczE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5 |
警察行徑 | Violating the guidelines and principles on the use of force |
Ignoring the safety of passengers at the scene, the police shot tear gas in the middle of a busy road filled with vehicles in Aberdeen, Southern Hong Kong Island.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在面具和盾牌上貼了反光物料,無法看清其面容,亦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濫權紀錄
警員向人群發射海綿彈後才舉起橙旗示意。警方開槍平射,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警察防線封鎖夏愨道近樂禮街的路段,並無讓路與救傷車。救傷車無法前進執行工作,最後甚至只能掉頭離開。直到片段的最後(片段長達2分19秒),警隊完全沒有打算退後或者讓防線打開缺口供救護車通過。此舉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27-02-2),警務人員不得拖延醫療救助的管理或救護車將病人送往醫院或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