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20-03-30(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
| Code | 201910014 |
| Source | Frontal Media |
| Online Links | https://youtu.be/BdbBmJ2SFo4 |
| Date & Time | 2019-10-06 17:56 |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警員不理會現場急救人員請求,在香港島灣仔以警棍毆打一名已被制服之示威者。
Last Updated: 2020-03-30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從影片可見,約十名警察從上水天橋離開時,被一眾示威者包圍。示威者高舉雙手以示和平,數秒後,警察在沒有警告下向群眾使用胡椒噴霧來開路。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新聞節錄:【尖沙咀衝突中女子眼球爆裂 警方承認曾開布袋彈槍】昨晚在尖沙咀警署外,衝突中一名女子右眼球爆裂,有機會永久失明。警方承認曾經在現場開布袋彈槍,但未能確定女子受傷與警方有關。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a)(b)約凌晨一時,防暴警察於黃大仙使用強光照射記者。其後警方突然向記者群發射催淚彈,而當時現場並沒有任何示威者,在混亂中更有警員向記者噴胡椒噴霧。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