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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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10014 |
來源 | Frontal Media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BdbBmJ2SFo4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6 17:56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警員不理會現場急救人員請求,在香港島灣仔以警棍毆打一名已被制服之示威者。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a)(b)影片中,有一名警察用腳踢擊已經被多人重重壓制的男子。同時,其他警員用長盾牌隔開記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a)(b)警方在影片12秒,未有市民攻擊或衝擊警方防線下,未有警示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Several police were filmed beating a non-resistive citizen who had been under arrest and no any resistance in San Po Kong, Kowl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