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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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17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港大學生會校園電視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ucampustv/videos/357797095130271/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午 |
| 地點 | 黃大仙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員向人群發射海綿彈後才舉起橙旗示意。警方開槍平射,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中01:11-2:40 秒中,警方於民居附近向撤退的示威者不斷開槍,影片中除了一名被拒捕示威者外,未見其他示威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片中0:04-0:23 秒中一批防暴警察向頭部受傷記者方向推進,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影片44至56 秒可見過份使用武力,在無人攻擊的情況下,衝前推撞市民,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在20至28 秒不禮貌對待市民,指罵市民為曱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