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7012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TMHK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hiVXUKG4L4&feature=youtu.be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3 下午 |
| 地點 | 上水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傳媒採訪 |
從影片開始,警方向群眾推進時,不斷揮棍打無反抗及無手持武器的示威者。之後更向記者噴射胡椒噴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A teenager walking along the pavement in Kowloon City, Kowloon, was pulled and pushed by a riot police and being yelled as “rioter”. cockroach” and “rubbish”.
濫權紀錄
在「721 事件」(#1)三個月後的示威中,警方在新界元朗大馬路推進清場,期間在沒有展示黑旗下,多次發射催淚彈。#1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83%E6%9C%97%E8%A5%B2%E6%93%8A%E4%BA%8B%E4%BB%B6
濫權紀錄
片中0:05秒,示威者沒有衝擊之下,警員或以水平方向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