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本資料有多張圖片佐證,請留意下方內容。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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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037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立場新聞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2079535532152171/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 |
地點 | 黃大仙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a)
(b)
警察以警棍、圓盾、強光,驅散在場記者與市民,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中警員多次以強光照射記者及其拍攝鏡頭,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a)(b)(c)(d)(e)(f)(g)(a) 片段2:19可見,一群警員衝往行人路上的行,期間推倒一名記者,以及把一名沒有穿戴任何裝備的白衣女士撲往地上,及後又把該名女子撞向閘門。報導期間展出一張照片,看到有男警員騎在被捕的白衣女士身上。(b),影片2:47開始可見,幾名警員在拘捕一名身上沒有穿戴任何裝備的白衣女士。期間,警員把白衣女士按往地上以及推往閘門,又不斷阻擋記者拍攝,以言語及手勢請記 ...
濫權紀錄
站內示威者正往一邊方向離開,但遭到警方的速龍小隊不斷以警棍追打。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