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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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 | 201908126 |
Type of Evidence | 影片 |
Source | 香港恒生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Editorial Board, HSUSU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hsusueb/videos/2351417598416281/ |
Date & Time | 2019-08-06凌晨 |
Location | 深水埗 |
Acts of Police | 阻撓記者採訪;阻延受害人接受救治 |
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另外,拒絕在場急救人員協助被捕人士,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7-02-2),警務人員不得阻延受害人接受救治或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或診所。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2019年9月3日,有人包圍旺角警署,警方多次發射布袋彈驅散,有人懷疑被擊中受傷。另外一名男子在太子港鐵站被六名警員制服,頭部受傷送廣華醫院,現時情況穩定。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一男子站在天橋上拍攝期間,遭布袋彈(或橡膠子彈)射向大腿,幸好褲袋的電話擋了彈才免於受傷。當時該男子並無攻擊或威脅警察,可見警方開槍前,並沒有按照指引。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站內示威者正往一邊方向離開,但遭到警方的速龍小隊不斷以警棍追打。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