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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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127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busueb/videos/pcb.2274532669297582/2413976598668202/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6晚 |
地點 | 深水埗警署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警員以強光及閃光照向記者,記者表明身份後,有一名警員大聲呼喝記者,並聲稱:「你行埋一邊咪唔會照到你囉!我哋做緊嘢丫嘛。你阻住我哋睇緊啲人呀。」然而從片段所見,記者站在的位置是在警察防線的斜前方,而非正前方,相信並不構成對警方行動的阻礙。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中的0:14 秒,在場警員疑似阻擋記者拍攝。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0:44秒有警務人員涉嫌粗言穢語,並問記者「係咪大晒」。
濫權紀錄
在影片35秒警員以強光射向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在影片5秒可見向記者掟燃燒彈, 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