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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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編號 | 201908145 |
證據類型 | 影片 |
來源 | 立場直播/Tomii Chan |
網絡連結 |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58oI6zW6xXwQm5u7blNFtg5T-Kk5ys2I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0凌晨 |
地點 | 黃大仙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警察以強光照向記者,記者用手指阻擋光線。這有妨礙記者採訪之嫌。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方於山東街、彌敦道交界使用警棍,有人被擊中頭部流血。影片能清楚展示有人頭部受傷,用警棍擊中示威者的頭部可以造成致命傷害。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在影片1分鐘開始,其中一名防暴警員,多次高叫「所有曱甴離開!」
濫權紀錄
片中的0:04-0:06,警方未舉黑旗下以水平角度向地面市民發射催淚彈。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