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9012 |
| 來源 | 有線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dl1MmJ5DdY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07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阻礙記者採訪 |
警員沙田站施放胡椒噴霧驅散市民(見影片02:43)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示威者隨大隊緩緩撤退時,手中並無武器亦無作出抵抗,但警察對民眾施以胡椒噴霧,甚至以警棍擊打示威者的四肢和身軀。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片中01:11-2:40 秒中,警方於民居附近向撤退的示威者不斷開槍,影片中除了一名被拒捕示威者外,未見其他示威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警員不理會現場急救人員請求,在香港島灣仔以警棍毆打一名已被制服之示威者。